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
通 知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2017年春节将至,根据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和省纪委《关于2017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豫纪发〔2016〕24号)精神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,弛而不息纠四风,严防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、文明平安的节日,现就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履行主体责任,强化廉洁自律教育
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切实增强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,早打招呼、早提醒,使每名党员、干部职工进一步明高线、知底线、不踩红线,真正把各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。各党总支、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持“一岗双责”,身体力行,带头崇廉拒腐,勤俭节约,树立良好形象,坚持节俭文明过节,倡导良好社会风尚。
二、明确“十个严禁”,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
全体党员、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自觉接受监督,切实做到以下“十个严禁”:
1.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2.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;
3.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;
4.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或酒后驾车;
5.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
6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7.严禁违规变相赌博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;
8.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9.严格遵守财经纪律,削减不必要的开支,禁止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10.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,不允许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
按照党委部署,学校纪委将加强对节日期间纠正“四风”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,对违规违纪行为,动辄则咎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;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,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并严格追究责任;特别是对出现顶风违纪者,将严查快办,确保风清气正,廉洁过节。
监督举报电话:0371-67674258
邮箱:hnyyjc@163.com
特此通知。
中共太阳成集团tyc33455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7年1月8日